網路賣家跨境網路交易進口貨物應注意事項:
關務部分(進口郵包)
一、進口郵包物品的發票應隨附於郵包外箱或箱內,供海關查核。未檢附者,經海關認為有審核必要時,由郵政機構以書面通知收件人檢送。未檢附海關指定或依其他法令規定必須繳驗的文件,由郵政機構以書面通知收件人檢送。
二、進口郵包物品屬應施檢驗、檢疫品目範圍或有其他輸入規定者,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依各該輸入規定辦理。
三、進口郵包物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收件人應自郵政機構寄發補辦驗關手續通知單日的次日起15日內,向海關辦理報關:
(一)離岸價格超過等值美金5,000元。
(二)需申請沖退稅、保稅用的報單副本的物品。
(三)復運進口案件需調閱原出口報單的物品。
(四)依關稅法、相關法規及稅則增註規定減免稅的物品。
(五)屬外貨進口報單(進口報單類別「G1」)適用範圍以外。
(六)屬財政部公告實施特別防衛措施的物品。
(七)屬實施關稅配額的物品。
(八)依其他法令規定應辦理報關的物品。
四、進口稅費之徵收:
(一) 進口郵包物品完稅價格在新臺幣(下同)3,000元以內者,免徵關稅、貨物稅及營業稅,但不包括菸酒及實施關稅配額的農產品。完稅價格超過3,000元 者,應按全額課徵進口稅費(捐)。其屬於零星物品者,除菸酒及實施關稅配額的農產品外,應按海關進口稅則總則五規定的稅率課徵關稅;單項或屬同種類且歸屬 同一稅則號別的物品完稅價格合計超過3,000元者,應分別按海關進口稅則所規定的稅率課稅。
(二)自國外進口的郵包物品,自同一寄遞地,同一到達日(郵政機構加蓋郵戳於郵包發遞單上的日期)寄交同一地址或同一收件人,在兩件以上者,合併計算完稅價格。
(三)自同一寄遞地寄交同一地址或同一收件人的郵包物品,30日內郵寄物品2次以上或半年內郵寄物品6次以上,不適用完稅價格在3,000元以內者免徵進口稅費規定。
(四)完稅價格超過3,000元,且非屬應辦理報關的進口郵包物品,由海關填發小額郵包進口稅款繳納證,交由郵政機構投遞並代收稅款。

關務部分(進口快遞貨物)
一、進口快遞貨物的收貨人、提貨單或貨物持有人,委託報關業者辦理報關手續者,報關時應檢附委託書;快遞業者應於快遞貨物上黏貼發票或相關文件,供海關查核。
二、不得將同批進口快遞貨物分開申報(同批進口快遞貨物,指同一發貨人以同一航(班)次運輸工具發送給同一收貨人的快遞貨物)。同批進口貨物完稅價格在新臺幣3,000元以下者,免徵關稅、貨物稅及營業稅,但不包括菸酒及實施關稅配額的農產品。
三、進口快遞貨物涉及輸出入規定者,不得以簡易申報單辦理通關,應依一般進出口貨物的通關方式辦理通關。
 
營業稅部分
一、依稅法規定,進口貨物收貨人或持有人為營業稅納稅義務人,應繳納的營業稅由海關代徵。
二、進口貨物的營業稅額計算方式如下:
應納營業稅額=(關稅完稅價格+進口稅捐+貨物稅+菸酒稅+菸品健康福利捐)×營業稅徵收率(5%)
三、空運快遞貨物或進口郵包,除菸酒及實施關稅配額的農產品外,完稅價格在新臺幣(下同)3,000元以下者,免徵營業稅。
四、依照不同物流運送方式,營業稅的繳納方式如下:
(一)空運快遞貨物關稅完稅價格在5萬元以下者,得由快遞業者先行代繳應納營業稅額,快遞業者再向進口貨物收貨人或持有人收取;關稅完稅價格超過5萬元者,應依一般進口貨物的通關方式辦理。
(二)進口郵包離岸價格(FOB)在美金5,000元以下者,由海關核發稅單,連同郵包交由郵局送達並代收稅款;離岸價格(FOB)超過美金5,000元者,應辦理報關手續。
五、依快遞貨物通關辦法規定,快遞業者應將發票及可資辨識的條碼或標籤黏貼於進口快遞貨物上,供海關查核。
六、國內買受人向境外購物網站消費購物,可以要求賣家出貨時在出貨單上載明實際交易價格,以供快遞及報關業者覈實申報。
七、 進口貨物收貨人或持有人如為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章第1節規定計算稅額的營業人,且進口貨物屬於專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者,則海關進口貨物稅費繳 納證或海關徵收稅費收據可提出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如為查定計算營業稅額的營業人,可就其進口貨物所支付的營業稅額於10%範圍內,提出申報扣抵查定稅額。

 

網路賣家購買國外勞務應注意事項:
一、 網路賣家辦妥營業登記,如果屬於查定計算營業稅額的營業人,依稅法規定,勞務買受人(該網路賣家)為營業稅納稅義務人,應該在給付報酬的次期開始15日 內,自行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www.etax.nat.gov.tw)線上列印購買國外勞務營業稅繳款書,或向國稅局索取前揭營業稅繳款書,自行繳納營 業稅款。
二、網路賣家如果是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4章第1節規定計算稅額的營業人,依稅法規定,其購進的勞務屬於專 供 經營應稅貨物或勞務使用,免予繳納營業稅;另該網路賣家如果兼營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免稅貨物或勞務,其應納的營業稅係於申報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 (403)時,填入購買國外勞務欄項,依比例計算報繳,無須以購買國外勞務營業稅繳款書(408繳款書)繳納。
三、購買國外勞務的營業稅額計算方式如下:
應納營業稅額=給付金額 × 營業稅徵收率
四、同1筆勞務交易應給付報酬總額在新臺幣3,000元以下者,免繳納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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