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規定
名稱修正
常見議題討論
金融資產:
投資性不動產:
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具之不動產。其後續衡量方式採成本模式,不提列折舊,然而稅上折舊則要續提。此外,閒置不動產屬於投資性不動產,但閒置設備屬於「不動產、廠房與設備」。
除役成本:
設置不動產、廠房與設備或是使用土地,如果未來停止使用後必須花費一筆成本將土地回歸使用前之狀態,則該除役成本之折現值須列入不動產、廠房與設備之原始成本。若首次適用企業會計準則且採追溯調整,增列除役成本會影響保留盈餘。
無形資產:
軟體、專利權、商譽、BOT案之不動產建置等皆屬之。
整批購買大量器具(6萬以上):
使用期限超過兩年: 列不動產、廠房與設備,依耐用年限計提折舊。
使用期限不足兩年: 財會上列預付費用分年轉列費用,稅會上列未攤銷費用分年攤銷。
收入以總額或淨額認列:
百貨公司之專櫃都以百貨公司之名義開立發票,月底再將約定好的利益比例計算百貨公司成本,由專櫃公司開立發票給百貨公司。這樣的開立方式看似合理且無高估淨利,但其實同時虛增了收入及成本。目前此種與廠商間的合作行為相當常見,包括加盟體系及網路商城皆屬於此。依照企業會計準則,此種交易行為百貨公司在認列收入時應僅以淨額認列。
附有獎勵積點、售後服務、保固、折價券之銷售:
由於行銷手法的多樣性,除了吸引顧客的第一次消費外,更希望顧客能再次回流購買商品或服務,因而企業提供了未來消費的優惠或一段期間內的售後服務。然而這些服務或是獎勵都是有價值的,企業需要額外增加成本來提供,因此在銷收當下應扣除未來義務之價值認列收入,未來義務之價值則認列為遞延收入,待義務完結時方可認列該筆收入。
然而所得稅法15條之3修正規定,上述之收入附帶之獎勵或保固,皆不可遞延,且兌換折價及獎勵時應以銷或折讓處理(台財稅第0899450302函)。
分期付款銷貨:
以現銷價格認列銷貨收入,未來支付總價款與現銷價格之差額認列未實現利息收入,分期攤銷認列利息收入。稅法是以各期收取之價款為銷售額開立發票。
招攬客戶所贈送的錢或物品作為收入之減項:
電信公司舉辦配門號送手機或退現金的活動,其贈送的商品應依公允價值認定,並依性質作為收入之減項、費用或銷貨成本,若是現金退回則是做銷貨折讓處理。若非單獨可辨識屬於單一商品銷售所贈送之物品,則須依所有銷售商品之公允價值比例分攤作為各商品銷貨收入之減項。
勞務及工程業新增成本回收法:
未來收入及各其成本無法合理估計,但預期可回收全數或一定金額投入之成本,以預期可回收之金額認列當期損益。
生物資產:
生物資產是指有生命的動物和植物,分為消耗性生物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和公益性生物資產三大類。消耗性生物資產,是指為出售或未來出售為農產品而持有,生產性生物資產,是指為產出農產品、提供勞務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資產,公益性生物資產定義為以防護、環境保護為主要目的的生物資產,三者之會計處理依其商業特性有所差異。
消耗性生物資產
購買時: 消耗性生物資產 XXX
現金 XXX
年底評價: 消耗性生物資產 XXX
消耗性生物資產當期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之變動之利益 XXX
生產性生物資產
購買時: 生產性生物資產 XXX
現金 XXX
產出農產品: 農產品 XXX
當期原始認列生物資產之利益 XXX
產出生物資產: 生產性/消耗性生物資產 XXX
當期原始認列生物資產之利益 XXX
年底評價: 生產性生物資產 XXX
生產性生物資產當期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之變動利益 XXX
※公允價值若無法可靠衡量,則可採成本模式。
※農產品存貨應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